根据工作需要,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均可报名。
(二)参加选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能够履行工作人员义务,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年龄详见岗位表(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它重疾者;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未成年者或有欺诈行为者;
5、不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详见《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秋季招聘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黄石人才网、黄石市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9:00至2021年11月12日17:00。
(2)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9:00至2021年11月12日17:00。报名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院内),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三)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本人近期一寸电子版登记照及填写的《应聘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发至邮箱429659461@qq.com,网上报名即可(邮箱标题名称备注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已向邮箱投递报名资料的人员,请勿重复投递报名资料,以免造成网络拥堵)。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院内),咨询电话:0714-6286325),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2、现场报名:报考者携个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登记照2张到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并填写《应聘登记表》,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统计局院内),咨询电话:0714-6286325),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黄石市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因特殊情况出现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不取消该岗位,考生只需正常参加笔试,考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可进入面试,但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流程。
3、笔试内容: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在黄石人才网(www.hsrcsc.com)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网站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值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在黄石人才网(www.hsrcsc.com)查询。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黄石人才网(www.hsrcsc.com)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审定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综合管理部根据的确定录取人员名单通知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填写《入职登记表》和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期及待遇
聘用后,聘用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管理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和聘用期间,按照《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享受薪酬待遇,含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714-7898990(黄石新港开发公司综合管理部)
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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